加拿大签证须知
发布时间: 2011-06-29 浏览次数: 412

一、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凡领馆通知补材料的团组,在补齐材料送入领馆后至少需3个工作日签发签证)。
二、两表(表中配偶及子女一栏内容也须填写,但如子女年龄超过19周岁则子女一栏勿填)、两照(照片分别订在两张签证表的正中,最大不超过50mm*70mm,最小不超过35mm*45mm。头部尺寸,从下颚到头顶部位,必须在31mm到36mm之间,照片必须显示完整的头部正面,脸部须位于照片中央,还要能够显示肩部的上方,加领馆不接受不符合规格尺寸的申请表照片)。
三、家属、教育和就业细节表一张(不管父母是否健在,均须填写,如父母已去世,需填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地点,逝世日期;学历填本人最高学历;工作经历从毕业至今填写完整,不能空格;特别是出生日期需写到年、月、日,地址需写到门牌号;对有漏填的领馆将作退案处理,由此造成的时间耽搁自行负责)。
四、团组表一份。
五、邀请函。
六、有关将进行的商业或贸易活动的详细介绍,签署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如有商务实体之间贸易活动的证明也应提供。
七、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
八、经济担保证明(如邀请方承担,邀请函中注明;如中方承担,可与出差证明一并打印,签证表上填每人自费一万加元)。
九、过境须办理签证(提供机票订单、第三国邀请信及第三国签证页复印件,如第三国邀请信为西班牙文或其它非英语语种,则须提供邀请信英文翻译件),如果停留超过48小时必须办理入境签证。
十、一般发给所需有效期及停留期的一次入境签证。
十一、持海员证登轮必须申办入境签证。必须同时送海员证及护照进领馆申办签证。签证做在护照上。邀请信必须写明出访人员的护照号码及海员证号码。
十二、申请加拿大工作签证需提供:
1、二张工作签证表格(不同于商务签证表),四张半年近照;
2、一张家属、教育和就业细节表格;
3、团组表一份;
4、加拿大雇主的邀请函;
5、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但还须注明出访人员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职位、收入等);
6、经济担保证明(如邀请方承担,邀请函中注明;如中方承担,可与出差证明一并打印);
7、无犯罪公证书的复印件;
8、出访人最高学历公证书复印件;
十三、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十四、加拿大驻沪总领事馆签证处受理除6个月以上学生签证以外的所有种类赴加签证。
注意:加拿大领馆重申必须递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表上或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都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任何欺诈行为都将导致禁入加拿大两年的后果。另,加拿大北电公司北京办事处(NORTEL NETWORK)发出的邀请信可申办签证,但在签证表上第11栏邀请方一栏内须填写加拿大本土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等信息。
2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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