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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签证须知
发布时间: 2011-06-30 浏览次数: 321

一、所需时间:短期及普通工作签证5个工作日,长期工作签证21个工作日。
二、签证申请表一张(如出访目的为售后服务、安装调试,则不论申请时间长短,一律属普通工作签证,需填写工作签证表一套共16张)、贴照一张,另填附表一张,附表填写后需复印一份。
三、三人以上(含三人)增填团体表(不可复印、须打印,但如团组成员因入境时间或停留天数不一致,可申请个人签证,但签证费按三人以下90天以内的标准收缴)。
四、邀请函(函中详细说明申请人在新的活动安排及行程)。
五、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但还须注明出访成员职务及在新西兰的联系单位、地址、电话等内容)。
六、护照复印件。
七、申请长期工作签证另需提供:
    1、在新雇用公司的书面工作证明,此证明需包括工资、工作时间、职责说明和其他相关内容;
    2、学历和工作经历的公证书;
    3、停留两年以上者,还须提供体检表(含X光检查)和无刑事犯罪公证书。
八、过境新西兰,必须办妥过境签证。申请过境签证需提供:
  1、有效护照包括申请人将抵达的最终目的地国家的签证;
  2、填写完整并签字的过境签证申请表(NZIS1019);
  3、填写完整并签字的中国公民赴新西兰访问、留学、工作的补充表(NZIS1027);
  4、申请人近期护照照片一张;
  5、机票或确认过的机票订单,包括进入及离开新西兰的具体时间;
  6、新西兰移民局保留在签证申请审理过程中要求补充材料的权利,并将所有信息及材料存放在档案中。
九、持海员证人员申请签证时,须提供申请人的因私护照及海员证。
十、执行商业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可凭有效护照至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出入新西兰国境七日内免办签证,但每次航班均须向新方主管机关提供必要的机组人员信息,上述机组人员不论何种原因如需停留超过七天(自入境之日起),应向新方主管机关申办延期停留许可。
十一、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200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