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二、短期(90天以内):短期表一表(法文或英文填写)、二照(35*45mm的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贴于表上,另一张别在护照上)。
三、长期(90天以上):长期表一表(法文或英文填写)、二照(35*45mm的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贴于表上,另一张别在护照上)。
四、邀请函原件并复印一份(函中须注明在法费用)。
五、如法国邀请方为协会、工会或联合会,须提供拜访单位会见确认证明和详细的日程安排(可传真),详细的日程安排内容必须包括:每一天及每一项的公务活动,会见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E-MAIL。此外,法领馆还会要求补拜访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它材料。此类团组需要二至三周左右的工作日。
六、在法停留30天或30天以上的团组须提供当地警察局出具的工作许可(即DTEFP)原件。
七、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并复印一份。
八、经济担保证明(如邀请方承担,邀请函中注明;如中方承担,可与出差证明一并打印)并复印一份。
九、申请法国短期签证的人员每人需提供单张保额在30万元以上的境外意外人身保险的英文保单复印件,此保险须在大中型保险公司购买,保单上须有出访者姓名(姓名也须用拼音),条款中须包括医疗保险和身故保险两项主要内容,并在保单复印件上用笔划出该两项内容,出境时须随身携带此英文保单原件。
十、护照复印件。
十一、同时申办几个申根国家签证,须提供所有国家邀请函(邀请函出访时间须依次衔接),并在签证表上填写所有申请签证国家的起止时间,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经济担保证明上也要写明所有国名和每个国家停留起止时间。
十二、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十三、一般发给有效期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入境签证。
十四、赴法探亲,须由我常驻人员代其配偶向法移民局申请。
十五、法国申请长期工作签证要求:领馆收到移民局工作合同后按合同上填的地址通知出访单位或出访者,派遣单位凭此通知和护照等有关材料来我处办理长期工作签证,不必体检。
十六、途径法国前往第三国(申根国家除外)的过境团组,同时具备以下三点的,可以免办过境签证:1、乘坐同一个航空公司的飞机;2、在同一个机场转机(巴黎有三个机场,如出机场换机,必须申办过境签证);3、不过夜。如有一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团组,请申办团组将机票定单送入法领馆,由领馆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过境签证,如需要再准备有关材料申办过境签证。(重要通知: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每日凌晨00:00至05:30关闭。任何人员和旅客均不得在机场内逗留。对于需要衔接第二天航班的旅客,必须持有过境签证,否则机场移民关口将拒绝其过境转机。旅客将被原机遣返并处5000欧元的罚款。请各有关单位注意过境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的团组的行程和时间,如有需要请及时办妥法国过境签证)。
十七、申办过境签证须提供:
1、前往国签证和邀请函;
2、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
3、在法国的逗留地址,填在表第15项内;
4、在法国的旅馆订单;
5、机票订单;
6、每人需提供单张保额在30万元以上的境外意外人身保险的英文保单复印件,此保险须在大中型保险公司购买,保单上须有出访者姓名(姓名也须用拼音),条款中须包括医疗保险和身故保险两项主要内容,并在保单复印件上用笔划出该两项内容,出境时须随身携带此英文保单原件。
7、法方一般视签证申请发给过境签证;
十八、凡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提供父母双方亲笔签名的同意函公证书和出生公证书原件,公证书均须经外办认证后方可有效。如父母双方只有一方签名,即视作单亲家庭,还须提供法院判决离异的证明书(复印件),在公证书中说明签名者是该未成年者的监护人。
十九、法领馆对加页护照不签发签证。
二十、申请法国两次入境签证,必须先办好其他国家的签证,再办法国签证。
注:如申办法国签证的团组成员中有曾经被拒签(尤其是持因私护照被拒签)的记录,该申请人的单位须出具英文说明,内容包括该申请人何年何月持哪类护照申请法国哪类签证被拒签以及此次出访法国的内容和目的,并盖公章。同时需提供该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和翻译件(英文、法文均可)。
200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