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及港澳台事务归口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国际交流处的主要任务是在校部的领导下,当好学校在教育国际交流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依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市外办、市教委和市台办)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贯彻执行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提出学院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交流的规划建议;开拓学院教育国际交流的合作项目;协调两级学院开展教育国际交流方面的各项事务;负责安排或协助安排本校的外事活动,提升我校在国际高校中的知名度。
工作的指导原则:指导、协调、服务、管理。
具体职责是:组织和统筹安排学校的教育国际交流活动,落实国际联络事务;负责日常教育国际交流接待工作,精心组织好重要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会同教务处及两级学院,受理、申报合作办学项目,协调项目管理;会同科技处,受理、申报国际学术会议;会同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和财务处等部门,审核长、短期外籍专家项目,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会同组织部、人事处,落实教师进修学习项目,办理教师出国手续;受理学校两级学院(部)等部门安排的出国访问计划,落实学校领导代表团出访事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为学校代表团和教师办理有关出国手续;会同各两级学院(部)、教务处、学生处规划与落实学生交流项目,办理有关手续;审核和办理来华留学生入学及出入境管理手续;会同统战部以及相关部门,规划和落实与港澳台事务有关的项目,办理与港澳台事务有关的手续;负责学院师生其它教育国际交流活动方面的审核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