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上应人〔2025〕14号)文件精神,已对韩逸敏同志的思想品德以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等进行审核,该同志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专业技术十级(助理研究员)申报条件,现将该同志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姓名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现任专技职务 | 申报职务 | 申报职务层次 |
韩逸敏 | 1998年1月 | 研究生 | 硕士 | 研究实习员 | 助理研究员 | 中级 |
公示期:2025年7月15日-7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反映。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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