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上海高校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8 浏览次数: 194

各二级学院专职教师:
       接上海市教委通知,根据《上海市教育国际化工程“十二五”行动计划》,2014年上海高校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正式启动,现将本年度的申报工作校内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本次所申报的课程应与相关学科专业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密切相关。与学校办学定位相吻合,体现本校学科专业特色,并符合上海外 国留学生工作的总体发展方向。
2.鼓励各学院能在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等领域逐步建设面向留学生的英语授课的课程、专业。
3.参加申报的课程应为各学院开设的面向外国留学生(或既面向来华留学生,又对中国学生开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且具有可持续性。其中,学历课程应已在本校开设过1学年以上;非学历课程应开设过2个轮次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关文本材料,证明该课程持续开设的可行性,如招生生源、教师配制等。
4.课程负责人应为学院专职教师,在本项目中最多申报1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建立有课程团队,并以本校教师为主体。
5.所申报课程除应提供申报材料外,须提供该课程有主讲教师至少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形式可以是网页(站)链接或者光盘。
6.凡已接受上海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并主动承担本市课程建设任务。

       申报程序与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我校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课程申报人联系国际交流处,获取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留学上海”网站(www.study-shanghai.org),填报《课程建设申报表》(样式见附件1),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现场教学录像光盘。截止日期为4月21日.
2.学校经过初审,确定申报的课程,形成《推荐汇总表》,随课程统一报送市教委。
三、评审与立项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并准予立项的课程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每门课程的建设期一般为两年。
校内联系人:
阮老师,电话:60873350、64941159

附件:英语授课示范课程建设申请表.pdf

 

国际交流处

2013-3-27